一、项目编号:ZJ-2433571-01
二、项目名称: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(DSA)及配套附属设备项目
三、采购日期:2024-12-04
四、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楼
被投诉人1: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
被投诉人2: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
地址: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虹桥路119号
五、基本情况
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对“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(DSA)及配套附属设备项目”项目[编号:ZJ-2433571-01]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,于2025年1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本机关依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一条第(四)项规定,于2025年1月22日受理,并于2025年2月5日向被投诉人1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、被投诉人2嘉兴市秀洲区人民医院分别发出《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》及投诉书副本。被投诉人1、被投诉人2分别于2025年2月10日、2月8日向本机关提交了《投诉书答辩说明函》及相关证据材料。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,现本案已审查终结。
六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投诉事项不成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六条、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规定,本机关决定如下:驳回投诉。如不服本决定,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
2025年03月18日
附件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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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决定书(秀洲政采投〔2025〕2号).pdf (543.8 KB)